为了保证学生的培养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认真贯彻教育部、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借鉴兄弟院校经验,根据我校成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成绩考核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所学课程的一种基本手段,必须严格要求,认真组织。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与运用的程度,通过考核,了解教学效果,促进学生提高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通过多种形式的考核、评定学生各种的学习成绩,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通过考核,发现和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在教学中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核方法
(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每一门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
(二)考试课程为笔试,笔试分为开卷、闭卷和开闭结合三种形式。开、闭卷都应在课堂内按时完成。具体采用何种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由任课教师提出意见,经教务教材科同意后执行。
(三)课堂考试由任课教师组织命题,教务教材科制卷和组织考试,并派专人监考。
(四)考查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口试、讨论、查阅读书笔记、写研究提纲、做作业、写调查报告等。任课教师把握学科特点和要求,灵活掌握。无论何种考查方式,教师均应对每个学生写出考查评语作为记成绩的依据。
三、考试规则
(一)学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二)凡擅自缺考者,该科成绩计“0”分,并在成绩册上注明“旷考”。
(三)参加课堂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1、考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闭卷考试不准将书籍、资料、文件、笔记本和草稿纸等带进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参考。
2、保持考场肃静。考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请监考老师前来解决。
3、考场内不准吸烟、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传递和窃视作弊。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外出上厕所,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5、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分、试卷作废等处理。因考试作弊而试卷作废者,该科成绩计“0”分。考试作弊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勒令退学或注销学籍。
四、成绩评定
考试、考查均应在考核完毕后及时评定成绩,填写该科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交成教学院。
评定考试科目成绩可按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也可按100分制。考查科目按两级记分制“合格”或“不合格”记分。采用哪种记分制,根据学科特点,由任课教师确定。成绩评定后不得任意更改。
五、命题要求
(一)命题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查学生全面掌握该科基础理论的程度,又要考查学生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题应拉开档次,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每一个学生的实际水平。
六、成绩管理
为加强管理,规范要求,对2002年9月1日的在读生学期成绩实行电脑管理,各教学单位须于每年3月和9月将上期考试(考查)正考成绩、每年4月和10月将补考成绩报送成教学院教务教材科;毕业学期成绩于每年5月中旬前上报。凡未按要求按期报送学期《单科成绩表》和《成绩一览表》的,成教学院教务教材科将不作成绩登录,影响办理学生毕业证书,责任由办学点负责。
学期报送的成绩资料为:有任课教师签字的《单科成绩表》和相应磁盘。
毕业学期报送的成绩资料为:有办学点盖章、办学点负责人签字的《成绩一览表》(含论文成绩和毕业前总补考成绩)和相应磁盘。
七、免修与选修
(一)凡学生培训计划(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专业的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时事政策和社会调查课,一律不得免修。其他课程如要申请免修,须在该门课程开课前两周向成教院教务教材科提出申请,经专业指导小组命题考试,成绩良好(即85分以上)者,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可以免修。经批准同意免修的该科成绩以申请免修的考试成绩为准,并注明“免修”。
(二)学生培养计划所列选修课应在第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学组织部门协调,同意后才能选修。选修人数少于四人以下者不开设该门选修课。选修课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退选或改选。无故不参加选修课考核的学生,该门选修课记“0”分,并记入成绩册。
八、补考
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及格者可以补考。补考考题的难易程度和成绩记与分与正常考试相同。但成绩登记册上要注明“补考”。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者,经批准可以缓考,按正常考核对待。缓考时间,由教务教材科与有关教研部商定。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因故未参加考核而又未向教务教材提出书面申请补考的,成绩记“0”分,其检查态度好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学科旷课三分之一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特殊情况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教务教材科批准,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成绩只记及格不及格两种,不及格者不再进行补考。
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九、社会调查的考核
按学生培养计划安排的社会调查,应在调查结束后,由本人写出调查报告,专业指导教师要及时对调查报告作出评价,写出评语,评写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册》。
十、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
学生毕业前一月由教务教材科根据他们的学业成绩、考勤记录,确定参加答辩的资格。
学生毕业论文的考核,采取答辩方式,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
答辩工作由专业指导教师组成答辩组,按答辩程序进行。毕业论文的成绩,由答辩组按照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和答辩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成绩和评语由答辩组组长签字后,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册》。
重庆工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二00三年九月
|